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受 ﹝重庆市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TJ0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委托,现对“﹝重庆市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TJ02合同段1#拌合站砼拌合及运输工程劳务施工﹞”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TJ02合同段1#拌合站砼拌合及运输工程劳务施工。
招标编号: ACEG-************ 。
二、招标人:******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重庆市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后简称垫丰武高速)第TJ02合同段起于垫江县长龙镇北侧徐白新村附近,与 G42沪蓉高速公路,沪渝高速公路相交形成枢纽,向南经新民、长龙、高安、杠家等乡镇进入丰都境内,止点于瓦厂坡大桥后与垫丰武高速三标相接。本项目起点桩号K13+100,终点桩号K36+787,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6m,分离式路基宽 13.0m。路线全长:23.687公里。本次招标内容为:1#拌合站砼拌合及运输劳务分包详见招标文件及控制价清单。
2、预估金额: 2067.725万元,具体以控制价为准,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等。)
2、资质、证书类要求: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独立承接的高速公路混凝土拌合及运输1项超过1000万元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确认业绩为准)具有承接此工程的能力,每份合同需附至少一次对应的转账记录或合同发票),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其它要求:具有承接此工程的能力,近3年无不良工程质量及安全记录。
5******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以下简称:招采平台)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开招标使用)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5年 3 月 13日至2025年 3 月 18日17:00自行在招采平台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份(不退)。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项目报名”模块的 “设备材料类”、“工程劳务类”、“专业分包类”、“咨询服务类”、“劳务班组类”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再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云闪付),支付完成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如标书费为0无需支付,已报名的项目可在“项目投标”模块查看。)
3)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招采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请投标人务必下载最新的变更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系统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4)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通过审核、获取CA证书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招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系统操作流程介绍。
5)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拾 万元(¥:200000.00 )。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
******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3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平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请务必悉知。
2、制作投标文件: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有下载投标软件制作工具和供应商手册,供应商手册详细说明了如何报名、缴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变更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签到解密、评标澄清回复、二次报价等。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在“项目投标”-“上传投标文件”点击“上传”按钮上传投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长龙镇高桥创业园垫丰武高速公路TJ0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联系人: 尹亮 ,电话: ****** ,电子邮箱: / 。
2、招标部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与石台路交口安建国际大厦8楼工程管理部。
联系人: 陈先生/王先生 ,电话: 0551-****** 电子邮箱: / 。
3、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部门提出书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12小时将书面投诉材料送达至监察部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与石台路交口安建国际大厦 。
联系人:宋先生,邮箱:******。
4、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集团招采平台:******/
十、其他事项(若有)
1、投标人保证拌合站配备: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的砼运输罐车(不少于10辆,罐车净容量不低于12方,且保证使用运行良好);5T装载机2台(使用时间为至本项目工程完工);投标人自备2套120型及以上拌合设备,搅拌主机为封闭式强制型,性能应保持良好。投标人负责拌合站设备的运输、安装、标定、拆除工作以及拌合机和水泥罐基础预埋件采购,包含拌合站、砼搅拌运输车等所需设备的进出场运输费用;拌和设备为强制式搅拌机,并配有相应的自动计量设备。水泥、碎石和水均采用自动计量系统。每个拌合机各配有4个储料仓,3个水泥罐,1个粉煤灰罐。拌合站安装除尘设备,确保拌和质量;250千瓦发电机组1台(使用时间为36个月,发电机组属备用电源,其工作时油耗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
2、投标人负责拌合场地内保洁、看护、文明施工以及迎检,须配备一台10T洒水车,一台扫地机,费用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负责材料看管、机械堆集材料。
4、投标人负责二级及以下临时用电设施的采购、安装、日常维护等。
5、投标人负责砼运输(包括利用村村通道路运输及特殊情况的绕路)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试验室及物资设备部的要求进行混凝土的拌合及运输。
6、招标人提供砂、碎石、水泥、外掺剂及技术支持,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配合招标人验收材料。
7、投标人负责配合试验室并按实验室要求做好后场原材料取样、试块制作等工作。
8、砼拌合、运输、用油均包含在单价内。
9、项目部提供一套车辆冲洗机(含基础)、全套料仓喷淋系统;投标人负责使用及维护。
10、本项目为综合单价。投标人不得因补方、发货方量少或超运距而拒绝发料或增加费用,施工标段内混凝土运输已包含超运距费用,不另行计量。
11、所有进场人员、机械设备必须进行实名制登记,服从招标人管理,投标人运输车辆必须证件手续齐全,中标单位必须为运输车辆等设施办理保险(保险内容包括主要施工机具、设备的一切险,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承担,已包含在单价之中,不单独计量,第三方责任险不低于100万),车辆驾驶人员和拌合站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车辆、机械设备运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费用自理,与招标人无关。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台账(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12、拌合站设备标定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拌合站设备日常保养及维修,如设备出现故障及损坏则由投标人进行修复,所有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13、投标人负责利用国道、省道、县道、村村通道路的协调、维护费用;交警、路政等部门的协调费用由投标人负责;途径一处治超站,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协调,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中标单位运输过程中若因协调问题而影响招标人施工进度的,中标单位需承担中标价的5%的违约金。
14、投标人负责安全环保、噪音等相关协调费用,包括污水处理、扬尘处理和沉淀池清理等一切费用。
15、投标人为每套拌合站提供一台250KW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不限于拌合站使用),完善相关配电设施、保证设备完好。
16、合同包含工作内容如电线、电缆架设、水泥罐缆风绳、避雷针等必须满足《重庆市高速公路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要求,完善相关避雷设施手续,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17、投标人负责缆风绳地锚、水泥罐基础、拌合机基础设计、验算和施工,相关方案需经招标人审核。
18、发包人按混凝土配合比确定砂石料用量,损耗率约定低于2%,水泥、粉煤灰损耗率为0.5%,实际损耗率大于约定损耗率的部分按发包人采购原价进行赔偿,发包人从当期计量扣除。
19、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加班生产、生料打堆,若投标人不服从招标人施工任务安排,招标人有权安排机械、人员进行施工,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将双倍扣回。
20、投标人须配备砂石分离设备用于混凝土废料处理,处理后的砂石循环用于生产,处理后仍不能利用的由项目部处置;同时须配备水处理设备用于废水处理,确保废水处理后重复利用或进行无污染排放。设备的基础安装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1、生产用电由投标人承担,按发包人统计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在每期结算中扣除;投标人生产用水自行打井,抽水泵等设备辅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余生活用水电也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投标人提供洒水车,并负责提供2名驾驶员,驾驶员工作地点在重庆市垫江县内,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结算。
******集团的房产或工抵房,上限500万元。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额在选定具体房源后,纳入合同条款中,并在履行合同两个月之内,及时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
******银行转账、票据、安信、工抵房(工抵房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结算款的20%,上限500万元)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支付。招标人采用票据、安信、工抵房等付款的,贴息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单位同意招标人按照招标人制度及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组合支付方式进行支付,采用工抵房支付方式的需按招标人完善合同及相关手续事宜,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未支付结算款有权不予支付,且中标单位承担未支付结算款的1%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