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洲综合航运交通枢纽项目三角洲颍河大桥及接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三角洲综合航运交通枢纽项目三角洲颍河大桥及接线工程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三角洲颍河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阜发改投资〔2024〕271号;
******管理局;
******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三角洲综合航运交通枢纽项目三角洲颍河大桥及接线工程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FY2025GC0025;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FY2025GC0025-1-1;
2.5 建设地点:阜阳市颍东区;
2.6 建设规模:三角洲综合航运交通枢纽项目三角洲颍河大桥及接线工程位于安徽省阜阳市,西起颍上北路,分别跨越同步施工的引江济淮提水泵站、复线船闸及现状一线船闸、颍河,终点接现状东湖路,道路红线宽4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每小时,长约1.66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工程设主线桥1座,全长1219米,最大单跨225米,桥梁结构为正交异性钢桥面系杆拱桥。桥址处河道规划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左岸淮北大堤堤防等级为1级堤防,右岸堤防为颍右堤,堤防级别为2级,本次工程堤身边坡稳定及压实度均按1级堤防标准进行设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绿化工程等;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7亿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2.9 招标范围:三角洲综合航运交通枢纽项目三角洲颍河大桥及接线工程监理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工程建设内容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绿化工程、环境保护专项(永久措施、临时措施)、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措施)、相关临时设施等。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配合委托人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等。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在建设单位的建设手续办理,合同、工程设计、投资(资金)、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组织协调、档案、验收及工程移交等管理工作中为委托人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875万元;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 / 业绩。
3.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证书。
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6.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6.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6.4 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5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须由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3.8.1条:
3.8.1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8.2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3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4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5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9 其他要求:
(1)派驻本工程的监理机构组织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满足要求,且人员配置需符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2014)186号》文件规定;
(2)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管理专项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证书。项目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兼职监理人员;
(3)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注:人员社保符合以下******委员会作出认定: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③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④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⑤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⑥总公司投标时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可;⑦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2月20日17时00分至2025年3月13日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网站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免收。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休息)拨打0551-******、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免收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3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s://ggzy.ah.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管理局
地 址:阜阳市双清路5号
邮 编:236000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0558-******
8.2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李女士、么先生
电 话:0551-******、055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8-******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管理局
电话:******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五楼
******建设局
电话:******
地址:阜阳市颍州中路306号建设大厦13-15楼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