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王集镇巷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界首市王集镇巷道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界首市王集镇巷道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审批〔2024〕29号;
1.4 招标人:******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财政资金82.87%、自筹资金17.13%;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界首市王集镇巷道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JS2025GC0011;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S2025GC0011-1-1;
2.5 建设地点:界首市王集镇;
2.6 建设规模:界首市王集镇巷道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王集镇朱庄村、郝王村等,建设内容:新建混凝土道路,总面积约27600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55元;
2.8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 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6.2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6.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6.4 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5 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6.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3.8.2条:
3.8.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8.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3第 /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9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 03月 18日17 时00 分至 2025 年04月08 日09时00 分。
4.2 获取方式:
(1)潜 在 投 标 人 须 登 录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安 徽 省 ? 阜 阳 市 ) ******/网站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阜 阳市)******/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免收。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 )拨打055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免收 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 08日09时00 分。
6.2 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阜阳市)、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s://ggzy.ah.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王集镇王集行政村杨小175号
邮 编:236500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12幢311室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综合监管部门:******管理局
电话:******
地址:界首市胜利东路和S308交叉口
行业监管部门:******建设局
电话:******
地址:界首市中原东路69号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9.3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9.4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按照《安徽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要求,招标文件应单列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政策条款。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招标人、中标人组织当地群众务工,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救济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帮助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救济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防止致贫返贫。以工代赈项目具体要求:
(1)受益对象:包括农村劳动力、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群体。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救济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2)劳务报酬发放要求:本项目总投资406.636555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37万元,要求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低于120万元,占申请上级财政(******服务中心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至务工人员。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完成劳务报酬发放工作,组织务工群众参与本项目施工。
(3)中标人中标后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明确务工内容和劳务报酬标准,并按照以工代赈有关规定做好务工组织、就业技能培训、群众务工记录及劳务报酬公示、以工代赈档案整理等有关工作;留存务工相关影像资料。
(******人民政府、工程所在地村委会,结合项目用工需求,利用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针对本项目所需岗位组织务工群众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每个工种计划培训2天,计划培训145人次。培训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5)公益性岗位设置:中标人配合镇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发对象主要为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爱岗敬业、符合岗位需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6)中标人租用务工群众车辆或机械设备等费用不得计入劳务报酬。
(7)本项目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不到位不予通过验收。项目验收时,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概不予验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