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超高纯碲、锌、镉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27-9号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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